梅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梅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3.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0月9日至2003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除外);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及有关管理规定;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24时。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以“姓名+手机号码”(如:张三+138238XXXXX)为标题并附相关材料发送至mzgarsk@163.com邮箱。材料为:①《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④学历证书,⑤其他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等)。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以短信通知为准,其他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测评项目:①10m×4往返跑,②俯卧撑(男性),③仰卧起坐(女性)。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设合格线,不计入总分。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九)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以上招聘程序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严格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报考者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应聘。国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待遇保障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由财政保障,五险由单位统一缴交。A类岗位实领约2100元,B类岗位实领约2600元,C类岗位实领约3000元,其他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梅州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169825(工作时间)
附件:
1.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2.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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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9日
编辑:梅州人才网小嘉
来源:梅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