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城东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应急巡查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镇应急巡查工作力量,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城东镇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应急巡查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应急巡查队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要求: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巡查、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2.年龄及学历:3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学历认定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15日。3.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退伍军人或大专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原则上,本镇户籍人员采取回避原则,不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巡查工作队伍情况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3日。地点:梅县区城东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党建办。联系电话:2651201。(三)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笔试:满分100分。采用1:3的比例,取前12名进入面试。2.面试及录用。满分100分,排名前4名进入政审,并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提交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录取人员,政审不过关或公示有异议的,依次递补。3.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1)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由梅县区城东镇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合同期一年一签。
三、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职责1.承担镇区域范围内应急巡查任务;2.其他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管理绩效考核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附件:梅县区城东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应急巡查队员报名表.doc
扫码回复“0918”下载附件
编辑:梅州人才网小嘉
来源:梅县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