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者技能等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报考年龄为18-4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和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注意事项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报名工作,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在粤省事注册申报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及来粤方式等情况。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报考人员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报名现场。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准确选择符合报考的岗位。(六)领取准考证报考资格经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按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和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meizho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附件1:2021年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梅州市).doc
附件3:2021年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附件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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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