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2人!2021年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丰顺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1-02-23 浏览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中共丰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和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丰机编〔2019〕104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六)年龄条件:18至3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21年2月20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临聘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23日、2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背面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电话丰顺县行政中心大楼(县政府大楼)529室联系人:黎武金联系电话:0753-6688302或15914920938(四)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执业资格要求);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政策。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考试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丰顺县行政中心大楼506室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实际操作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实操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程序。政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政审考察由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人事股负责,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示宣传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薪酬)。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6886391。本公告由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1年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1年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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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1日

编辑:梅州人才网小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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