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兴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男性队员8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名。
一、招聘兴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兴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兴宁市户籍,复员退伍军人;2、志愿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165厘米以上,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7日以后出生);4、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 招聘辅警对象和条件
二、招聘辅警对象和条件
三、兴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
三、兴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待遇
1、采用合同制用工形式,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单位按梅州、兴宁市有关政策发给工资约3500元/月(含五险缴交部分)、办理社会保险、落实带薪休假。2、工作期间食宿免费。
四、辅警待遇
四、辅警待遇
采用合同制用工形式,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单位按梅州、兴宁市有关政策发给工资约2500元/月(含五险缴交部分)、办理社会保险、落实带薪休假。
五、招聘程序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岗前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竟争,择优录用。
六、报名事项
六、报名事项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6日
编辑:梅州人才网小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