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和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8-05-02 浏览

为加强应急救援的能力建设,保障应急处置工作落实,调动和发挥社会群防群治力量的作用,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兴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男性队员6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0名。

一、招募兴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兴宁市户籍,复员退伍军人。

2、志愿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165厘米以上,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出生);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退役武警战士优先录取。

二、招募辅警对象和条件

1、具有兴宁市户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心社会治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左右裸眼视力在4.6以上,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5、警察院校、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具有计算机技能的优先录用。

三、兴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待遇

1、采用合同制用工形式,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单位按梅州、兴宁市有关政策发给工资约3500元/月(含五险缴交部分)、办理社会保险、落实带薪休假。

2、工作期间食宿免费。

四、辅警待遇

采用合同制用工形式,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单位按梅州、兴宁市有关政策发给工资约2500元/月(含五险缴交部分)、办理社会保险、落实带薪休假。

五、招募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募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岗前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竟争,择优录用 。

1、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退军人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至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报名地点:兴宁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电话:3186368)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集中考试形式,计分方式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从事应急处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应该具配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nga001)公布。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计分方式按满分100分计算, 面试测评的内容包括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

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nga001)公布。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成绩计分方式按三项合格为100分、二项合格为70分、一项合格为30分计算。

5、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合成。

考试总成绩将在体能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nga001)公布。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划定拟录用人选。

6、体检及政审。按拟聘用的人选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为政审对象,由公安局政工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7、聘用。体检及政审合格者为聘用人选。聘用人选名单在兴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nga001)公布。并按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兴宁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