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五华县实施2023年“人才团圆计划”公告
来源:中共五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23-12-02 浏览

五华县实施2023年“人才团圆计划”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梅州市“1+N”人才政策和五华县长乐人才行动“八大计划”等人才政策,大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营造爱才、惜才、留人的良好氛围,以人才振兴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实施五华县2023年“人才团圆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团圆计划”对象

在五华县以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含以下三类人员:

1.本人为五华籍(含籍贯或原籍贯为五华)的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干部;

2.配偶为五华籍,本人为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干部;

3.本人或配偶一方在五华县工作的,另一方为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干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1月以后出生),如果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5.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相关任职年限要求,且符合调动要求;

6.进入行政机关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已登记备案;

7.教育、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此次对象:

(1)2022年以来纳入“人才团圆计划”拟调回对象,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的;

(2)上一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出现2级以上医疗事故者;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不同意调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安置原则

1.编制空缺原则;

2.对口安置原则;

3.服从组织调配原则;

4.机构改革涉改单位暂不安排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相关材料发送至中共五华县委组织部人才管理室邮箱(zzbrcs@163.com),联系人:李伟坚,联系电话:0753-4433013;

2.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

3.所需资料:

(1)五华县2023年“人才团圆计划”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扫描件;

(4)教育、医疗等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公务员、综合类事业编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教育、医疗等专业技术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了解面试人员的政治素养、综合素质等,面试后择优确定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对面试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开展档案审查和资格复查。审查档案主要看其资料是否齐全,进入单位手续是否齐备,重点审查调入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

(五)办理调动

拟调入人员经考察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五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补充办法,并负责实施、解释。


附件:五华县2023年“人才团圆计划”报名表.docx


中共五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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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梅州人才网小嘉

来源综合:梅州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