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有岗!2023大学生西部计划招募5000人公告发布
来源:大学生西部计划 日期:2023-05-10 浏览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自2003年实施以来,已累计招募派遣了46.5万名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中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在全社会尤其是青年中唱响了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时代旋律。2023-2024年度,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

经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批准,自2003年起,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照西部计划项目运作模式,开始实施西部计划广东地方项目——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下称“山区计划”)。

自2021年起,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团广东省委、省文明办、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决定扩大山区计划实施规模,在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的指导下,共同实施“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下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

“山区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作为西部计划在广东实施的地方项目。服务地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个地市以及肇庆市、惠州市龙门县的乡村,每届志愿者脱产开展2至3年乡村振兴志愿服务。


一、招募计划

2023年,项目计划新招募选派志愿者约5000人(在岗约9000人),主要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及肇庆市、惠州市龙门县的乡村,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服务期原则上为2-3年(具体岗位设置详见文末附件)。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

3.有志于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振兴,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心健康,符合项目体检及心理素质要求,具备能胜任基层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应届毕业生志愿者在到岗之前须获得毕业证书;

6.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优先;

7.特定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相关经历。


三、政策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21〕36号)、《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志愿者根据实际服务年限享受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就业、创业、升学等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时间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报名人员可通过手机端点击“广东志愿者”“i志愿”等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进行报名。

扫描下方二维码直达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核

时间:滚动进行,5月底前完成

省内高校毕业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后,由毕业高校团委(项目办)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和填写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和备案。省外高校报名学生审核工作由省级层面直接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选拔

时间:2023年6月-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服务岗位的意向服务地,参加当地组织开展的面试选拔工作。由服务地市团委(项目办)会同当地相关主办单位单位按照省的统一要求,综合考虑高校项目办推荐意见,对报名学生进行面试选拔,并通过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录入面试结果,报省级审核。

(四)体检及公示

时间:2023年6月-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拟录取对象体检工作由录取岗位所在地市团委(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和标准由省项目办统一提供。期间出现志愿者流失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省级层面统筹高校及相关地市进行补录。地市团委(项目办)对拟录取对象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报省项目办审批。省项目办负责汇总各地拟定录取对象名单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五)培训及派遣

时间:2023年7月-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省项目办统筹全省志愿者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课程,组织志愿者开展培训。服务地市、县团委(项目办)对本地区志愿者进行集中岗前和专业培训,内容包括市情县情和乡村振兴等政策、志愿服务理念、工作方法、业务知识、岗位要求、安全健康、管理服务等。培训结束后,志愿者赴服务单位报到。志愿者到岗位后一周内,由服务县团委(项目办)、服务单位与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五、注意事项

凡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录取资格的,均取消录取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六、咨询电话

统一咨询电话:12355(服务时间:8:30-17:30;广东省内用户免区号拨打12355,根据语音提示,按“4”号键进入“志愿服务和智慧团建”咨询;广东省外用户请直接拨打020-12355,按“4”号键进入咨询


编辑:梅州人才网小嘉

来源综合:大学生西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