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梅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梅州市扶贫开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2—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限35周岁以下。
2、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专业不限,熟悉城乡规划、具有较强文字组织能力和农村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23日至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3、报名地点:梅州市新中路市政府大楼5楼市委农办人秘科,联系电话:2278382,报名电子邮箱:mzswnb@126.com。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中共梅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梅州市扶贫开发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名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需先经过资格审查和初步面试后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按招聘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在面试完毕5天后电话通知。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合格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梅州市扶贫信息网(http://fp.mei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待遇按中共梅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梅州市扶贫开发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不低于3800元(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
本公告内容由中共梅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梅州市扶贫开发局)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梅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梅州市扶贫开发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梅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梅州市扶贫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