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确保完成全省唯一一个县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示范点的工作任务,现决定公开向社会招募30名(男性)交通管理专项辅警。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兴宁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心社会治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至1999年11月31日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左右裸眼视力在4.6以上,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6、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复退军人优先录用。
二、招募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募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岗前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竟争,择优录用 。
1、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退军人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报名地点:兴宁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电话:3186368)。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集中考试形式,计分方式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应该具配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nga001)公布。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计分方式按满分100分计算, 面试测评的内容包括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
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nga001)公布。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成绩计分方式按三项合格为100分、二项合格为70分、一项合格为30分计算。
5、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合成。
考试总成绩将在体能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nga001)公布。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划定拟录用人选。
6、体检及政审。按拟录用的人选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为政审对象,由公安局政工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7、聘用。体检及政审合格者为聘用人选。聘用人选名单在兴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nga001)公布。并按
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三、辅警待遇
采用合同制用工形式,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单位按梅州、兴宁市有关政策发给工资约2500元/月(含五险缴交部分)、办理社会保险、落实带薪休假。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